山东在职公积金提取的最新政策因地区而异,但总体趋势是提高提取的便捷性和灵活性,以满足缴存人的多样化需求。以下是对山东部分地区在职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的概述:
一、淄博市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拓宽服务渠道、提升服务水平的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合作银行的81家网点机构开始试点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目前可办理的业务包括缴存业务、提取业务和贷款业务。其中,提取业务涵盖了还贷提取、购房提取、租房提取、辞职失业提取、退休提取等多种情形。
在淄博市,缴存职工若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即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以申请滨州提取公积金。需要注意的是,“商转公贷款”只能申请转为纯公积金贷款,且贷款额度不足以还清原商业贷款的,差额部分需要自筹资金还清。
二、青岛市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4年11月13日起优化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主要变化包括:
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无房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单身职工每年提取上限调整为18000元,已婚职工夫妻合计每年提取上限为36000元。
拓宽全额提取群体:将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全额提取范围,支持新市民、青年人以及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全额提取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优化租房提取机制:按自然年度核定租房提取额度,不再对提取月份、提取次数等进行限制,职工可根据个人账户情况灵活取用。
简化企业备案流程:住房租赁企业备案加入“住房公积金支付”体系的,租房职工可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三、其他地市
除了淄博和青岛,山东其他地市也在不断优化公积金政策。例如,聊城市针对新引进人才推出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提高了贷款额度;长春市则延长了阶段性提高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政策期限,并计划优化滨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取消异地购房提取对户籍(地域)的限制。
四、通用规定
在山东各地市,提取公积金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等。同时,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和提取。